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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46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6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星之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4月9日到江苏省常州市、2011年4月16日到广东省深圳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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