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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47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69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10年12月5日到江苏省溧阳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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