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和“五一”小长假期间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
2011年“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重要时段救捞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安全形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部安委会2011年3月28日下发的《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2号---见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栏)精神,以及3月11日召开的救捞系统安委会视频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扎实、稳步推进救捞安全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海上气象特点,认真贯彻落实部局一系列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密切关注海上气象变化,切实做好雾季期间的飞行和航行安全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各类机器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加强预防性维护工作,确保船舶、飞机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三、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船舶、飞机和施工作业场所的监管,督促一线职工遵章守纪,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工作在一线的安全督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对“三违”现象要立即制止。
四、各救助飞行队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飞行安全年专项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以“强基础,严管控,务实效,保安全”为主题,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飞行安全各项工作。
五、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机关安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节假日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并及时做好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