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在单位:是指成果作者(多名作者的只填写主要作者)现在工作单位。
8.推荐单位:以各省(区、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为单位。
9.所申报材料和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10.本表一式九份(至少两份原件),用A4纸打印。推荐单位存档一份。
表一 申报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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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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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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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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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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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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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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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电话
|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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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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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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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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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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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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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者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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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参评成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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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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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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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应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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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应用时间和应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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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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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三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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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情况及所附证明材料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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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实践价值和社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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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引用、转载或被采纳情况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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