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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欧洲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欧洲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57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8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丽华新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欧洲交响乐团一行46人,于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9日到北京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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