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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续下表)

项目

序号

考 核 标 准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分值

评分

信息档案建立(26分) 

11

档案信息记录关键点设置合理。

5

 

每漏设一个关键点扣0.5分,扣完此项分数为止。

12

档案记录表格设计合理,信息记录内容真实、全面。

6

 

档案记录表格设计合理3分,内容真实全面3分;每发现一个记录填写错误扣0.5分,扣完此项分数为止。

13

各信息采集点能够准确将信息记录录入采集系统。

5

 

每发现一个录入错误扣0.5分,扣完此项分数为止。

14*

产品追溯信息成功上传农业部数据中心,并通过了可追溯性测试。

6

 

信息成功上传3分,信息链完整并实现可追溯3分。

15

具有相应的条件保障企业内部原始档案和电子信息采集、保存、传递的安全。

4

 

具备软硬件措施保障信息安全2分,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保存完整、无缺失现象2分。

产品质量控制(18分)

16*

企业具有追溯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案(质量关键点设置及控制措施),并得以实施。

8

 

制订质量控制方案2分,关键点设置合理2分,方案可操作性2分,方案措施落实到位2分。

17

具有必要的产品检验设备(有仪器鉴定证书),开展自检或委托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对追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对追溯产品开展检测2分,检测记录健全2分,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2分。

18

具有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

4

 

具有应急预案2分,可操作性强2分。

标签制作管理(4分)

19

完成标签设计制作。

4

 

按要求设计、制作标签3分,粘贴方案合理1分。

项目资金使用(8分)

20*

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并符合相关规定。

8

 

专账管理2分,专款专用2分,使用合理2分,符合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要求2分。

合计

 

 

100

  

备注

综合评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第4、10、14、16、20项(*)为关键项,其他为非关键项,任一关键项单项得分低于80%或非关键项单项得分低于50%,均一票否决,验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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