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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郑智薰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郑智薰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9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世纪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韩国歌手郑智薰一行45人,于2011年3月23日至28日到北京市演出。请删除歌曲《你》。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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