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部将严格按照
《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对
《条例》实施以来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加强部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重点提高在线服务支持和在线互动交流能力,使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快部信息中心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保障力度,使其有效运转。进一步充实司法部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等司法部所属媒体力量,充分发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作用,建设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骨干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加强对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项目。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继续加强内部公开,特别是人事和计财方面的有关事宜公开,提高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时完成我部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业务梳理填报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内容,针对政务公开不同特点和方式,建立健全受理、反馈、转办、二次督办、评价、直办、跟踪督办、回访、专报等制度,为构建行政权力依法、透明、高效、顺畅运行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