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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司法部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法律援助网、《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公证》等多家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狱(所)务公开不断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管理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的设立、收费、管理,律师职业证、公证机构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的颁发、年度注册、注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的管理等重要事项,一律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0.35%;法规政策类信息82条,占1.1%;业务类信息4466条,占60.1%;决策类信息211条,占2.8%;工作动态类信息2641条,占35.6%。通过《法制日报》等媒体,举行答记者问4次,发布消息11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260145个(条、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部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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