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三十一条、第
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0年度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www.sac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9:电话:010-59881572,电子邮箱:mishuchu @sach.gov.cn)。
一、概述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国家文物局2010年重点工作之一,本年度在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依法获取文物博物馆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的权利,切实增强了文物工作的透明度。
本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机构保障。调整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局长单霁翔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董保华、童明康、顾玉才、宋新潮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为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国家文物局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于2009年12月成立,本年度在指导协调文物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与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明晰责任。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政策法规司依照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协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事宜;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提供、维护局政府网站有关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