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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旅游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3月22日)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国家旅游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调整了领导机构。针对部分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员。领导小组由王志发副局长任组长,杜一力、杜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司(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同时,充实了办公室组成人员,在局内各单位确定了1名司级领导和1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修订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所属单位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及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机构职能、公开方式及公开途径与流程、公开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者在单位内部公开,并首次对内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范,较好地体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方法和步骤,增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推出了新举措。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注重重塑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年初,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各司(室)、直属单位首先提出本级年度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办公室汇总形成《国家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呈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另外,注重完善机制,加强了对公开工作的管理。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对于行政相对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处理;对于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注重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及时启动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对提供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认真审查以确定是否公开。完善了协调机制,在公开过程中,无论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能及时启动协调机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防止出现不同部门发布信息不一致;对于必须经过上级批准的信息,规定必须经批准后才能公开。完善了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驻局监察局,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及时检查《目录表》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时间要求实施公开。一年来,由于完善了信息属性确认、保密审查、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等机制,较好地做到了该公开的及时公开,该保密的绝对安全,没有发生迟公开、漏公开和失泄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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