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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和优秀公文评选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和优秀公文评选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资厅发[2011]21号)


各中央企业:

  2010年,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文质量,公文评价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和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情况

  2010年,我委共收到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的公文4320件,对照《评价办法》中所列指标,无差错公文4210件,存在问题的公文110件,无差错率97.45%,较2009年提高了0.79个百分点。报送公文无差错的企业69家,占中央企业总数(含4家2010年被重组的中央企业)的54.8%。从总体看,中央企业报送的公文,主旨清晰,行文关系正确,公文格式标识准确;但仍有一些企业报送的公文存在引文和附件标注不规范,文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情况

  按照《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国资厅发[2010]32号),我们组织开展了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工作。各中央企业踊跃响应,积极做好推荐参评工作。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共收到100家中央企业推荐的参评公文181篇,委内厅局推荐的参评公文7篇,合计188篇。我们从行文规则、公文内容、语言文字和体例格式等方面进行认真评选,共评选出优秀公文30篇,其中,综合优秀公文5篇、优秀请示类公文7篇、优秀报告类公文9篇、优秀通知决定类公文9篇。

  为鼓励先进,促进中央企业公文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国资委办公厅决定对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无差错的69家企业和30家被评选出为优秀公文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表彰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各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和国资委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及要求,扎实工作,继续努力,争先创优。同时,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对受表彰企业的相关部门,所在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无差错企业名单
  2.2010年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结果
  3.2010年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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