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预决算、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转让中的招拍挂、出让金和异地置换,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票据贴现和保险理赔,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腐败案件的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腐败的舆论氛围,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十一)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的关注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权力法制化、规范化。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积极探索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整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关注政策实施和预算执行的效果,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十二)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前提下,各级审计机关要逐步推动审计结果、审计过程、干部人事、预算执行、内部管理的全面和全方位公开。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监督结果的公开,特别是加大预算公开的力度,促进公共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等情况都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提供重要渠道。
三、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完成好“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抓好审计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在信息化环境下依法审计、查错纠弊、打击犯罪和规范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标,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开放思维和创新思维,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审计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巩固中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
审计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健全审计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各项操作规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公正执法,严格审计处理处罚,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