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96年劳动事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主要指标
1996年劳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继续以贯彻《
劳动法》为统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密配合企业改革,加快各项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为实现“九五”计划目标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1996年劳动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加强劳动立法工作,尽快完成与《
劳动法》相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报审及发布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统筹安排城乡就业;
--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继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加大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控制工资总额过快增长,调节工资分配关系,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大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力度,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加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规划纲要》的落实。
1996年劳动事业年度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是:
--城镇新安置就业70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500万人以上;
--城镇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全国失业职工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全国企业职工货币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18%,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5%左右;
--全国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率达到92%左右,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人员覆盖面达到77%以上;
--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全国城镇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覆盖面达到75%以上;
--技工学校招生计划78万人,实现50个工种持证上岗;
--劳动监察机构组建率达到90%,劳动争议结案率达到90%。
三、实现1996年劳动事业发展计划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