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等规章。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培训和宣贯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管理。进一步研究修改《农机安全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促进农机安全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广宁夏、甘肃白银、辽宁大连等地免费安全管理经验,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配合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配合国家“金农”工程项目《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网络监管审批软件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各地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
  (六)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研究制定“十二五”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每年推出100个左右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加大对示范县的检查和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水平,规范业务,树立良好形象。争取各级财政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全监管、交通、教育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乡村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使创建工作深入到村户。
  (七)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