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支持公共财政支出中的薄弱环节,并注重支出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支持科教文卫、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等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在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及出国考察培训费,严禁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深化各项财税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逐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改革资金范围;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加强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扩大改革范围,深化改革级次,完善收缴程序;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研究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着力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重点做好制度修订、软件修改、科目衔接和组织指导等各项工作。
二、扎实工作 改革创新 推进决算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努力探索决算工作新思路,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认真做好2006年度财政决算工作。
首先,认真做好年终收支清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实年度预算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全面清理本年应收应支款项;各级财政之间、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要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种往来账款;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家金库、收入征收机关及有关单位将决算收入支出数字核对一致,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准确地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其次,切实组织做好决算编审和新旧科目数据转换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决算编审和新旧科目数据转换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计划、协调和落实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充实数据转换和决算工作的人员力量。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决算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强化工作的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三是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各地区、各部门数据转换和决算编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协助,主动解决。四是结合转换预算和执行数据的实践经验,做实、做细转换决算数据的工作计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采取措施消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