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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续发行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

财政部关于续发行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03〕1014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证券交易所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工作代码为:030107AG)。现就本期国债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及分销方式

  1、本期国债以招标方式续发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3年国债承销团成员有权参加本期国债的续发行招投标。

  2、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面值总额350亿元,所筹资金数额全部计入2003年国债发行总额度。续发行部分起息日、票面利率、托管注册及交易方式等均与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相同。

  3、本期国债采取场外签订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开立一级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本期国债不进行挂牌分销,合同分销价格由各承销机构自行确定。各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

  4、各承销机构应于5月19日13:00至5月21日11:00发出分销确认(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上述时间段开通国债远程招标系统,接收各承销机构分销信息),国债登记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于5月21日闭市后,将债权一次性记入各承销和分销机构的证券账户。

  5、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于5月19日停止交易一天,5月22日起,本期国债在银行间和证交所市场与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合并上市。

  二、招投标有关事宜

  1、招标方式。多种价格(美国式)竞争性招标,招标标的为价格(含息全价,应计利息以5月22日为准),各机构中标数量按各自中标价格承销;基本承销数量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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