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配套设备

配置情况

放射治疗设备

放疗剂量仪¨ TPS¨    模拟定位机¨

后装机专用活度计¨    放疗剂量扫描装置¨    IMRT验证模体¨

校准水模¨

 


  放射诊断设备


  患者个人
  防护用品


  甲状腺屏蔽¨


    

 


  性腺屏蔽¨


    

 


  乳腺屏蔽¨


    

 


  眼晶体屏蔽¨


    

 


  立体移动式防护屏¨


    

 


  稳定性监测
  设备


  X射线机多功能检测仪¨


  Leeds TO-16、UAB或CDRAD等模体¨

 


  X射线乳腺摄影机多功能检测仪¨


  乳腺模体¨

 


  CT剂量检测仪¨


  CT性能检测模体¨

 


  头部(水)模体¨

 


  X射线机剂量检测仪¨


  光密度计¨

 


  数字式高压检测仪¨


  亮度计¨

 


  核医学设备


  活度计¨    表面污染仪¨


  填表人(卫生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           填表日期:      

  注:(¡表示单选  ¨ 表示多选)
  1. 每家医疗机构的信息填写一份表格,并由填报人通过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
  2. 医疗机构名称请填写全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名称一致。
  3. 机构类别分为综合医院(一、二、三级)、中医医院(一、二、三级)、专科医院(一、二、三级)、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4. 放射治疗人次是按照一人一个疗程算一人次的方法计算。
  5. 医疗机构如配备表中涉及设备,都应填写登记,不缺项漏项。
  6. 医疗机构配置了相应的配套设备,在该设备名称后面的 ¨ 中划 ü。

  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地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2.主要内容: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院。
  2.主要内容: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可对血液透析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检;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2.主要内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等情况。
  (四)各省(区、市)可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和时间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时间。
  2011年3-4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开展培训。
  2011年4-10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011年11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加强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管理,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前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应当将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开展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地区以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86号)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与疾控、院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四)请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11月14日前市(地)级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对县级数据的审核和全市汇总数据的终审,11月21日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对市(地)级数据的审核和全省(区、市)汇总数据的终审,并将本省(区、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联 系 人:董静宇
  联系电话:010-68792040
  传  真:010-68792387
  电子邮箱:crbjd@tom.com

  附表:1.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情况汇总表
  3.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查处情况汇总表
  4.2011年疫情控制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11年疫情控制措施行政处罚汇总表
  6.2011年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检查类别

检查内容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市级疾控中心


  县级疾控中心


  采供血机构

 


  辖区内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以下检查项合格单位数(家)

 


  1.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













 


  3.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4.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暂存点)符合规定













 


  5.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程序符合要求













 


  6.个人防护符合要求













 


  7.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工作的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8.实行集中处置













 


  9.医疗废物自行处置设施、方法符合要求












  


  注: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第9项可缺项处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2
  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

是否运行

设计年处理量(吨)

2010年处理量(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3
  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查处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案由

行政处罚单位数

行政处分单位数

警告

罚款(元)

其他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4
  2011年疫情控制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检查类别

检查内容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备注

 


  1.检查单位数(家)







 


  2.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单位数







 


  3.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单位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5
  2011年疫情控制措施行政处罚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案由

行政处罚单位数

行政处分单位数

警告

罚款(元)

其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