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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三)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并组织高校、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四)每季度招聘会结束后进行内部工作通报。全年活动结束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联合对积极参加活动的机构进行表扬。

  四、筹备工作要求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厅级领导作为网络招聘活动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联系人。请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2011年3月15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电子邮箱:myjobedit@moe.edu.cn,chrm_zxj@126.com,lihongjun@mohrss.gov.cn)。

  (二)各省(区、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积极参加网络联盟的招聘会,积极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及时通知各高校组织尚未落实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各有关网站上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各省(区、市)、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网站要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并做链接(统一标识可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下载)。各省(区、市)要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本地高校参加活动的统计数据及活动小结用电子邮件报送至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要求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下载,邮箱地址myjobedit@moe.edu.cn)。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相关人才市场网站、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网上联合招聘活动,机构已整合的地区可根据实际确定相关网站参与招聘活动。各相关人才市场网站要在每季度招聘周活动前整理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汇总,并于活动前一周上传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传方法可从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下载),并在招聘活动期间,在各自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网络招聘会会场做链接。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网站要在每季度招聘活动前,在本地网站开设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专区,使用活动统一标识(可从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下载),收集、发布招聘信息,信息要做到及时、真实、有效;要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将参加网站名称和链接地址报中国就业网站,中国就业网站将与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网站进行链接,提供信息二次发布平台。各地要在每季度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对招聘周进行总结,分别上报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和中国就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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