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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提高“三无”残疾人供养水平,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进一步加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及假肢(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大力加强各地康复辅具(假肢矫形)中心建设改造,使之做大做强。

  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坚持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方针,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完善彩票发行管理制度,加强彩票发行软硬件系统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推进网点标准化,拓展销售渠道,弘扬福彩公益理念,发展健康文明的福彩文化。研究修订《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拟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协调制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在全国普遍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

  改善优抚对象待遇。继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与物价指数变动联动机制。协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投入,改善优抚对象住房。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规范优抚资金管理,适时启动抚恤补助金发放“一卡通”工程。实施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积极推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

  加强烈士褒扬工作。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烈士褒扬条例》,启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程,开展全国范围内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管理,逐步建立长效保护管理机制。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

  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力度。及时下达年度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制定《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规程》和《伤病残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交接安置工作规程》,健全交接安置工作机制,加强军地联合、上下结合、部门合作的督导工作。协调中央财政提高分散供养重残人员购建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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