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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1996年度普教经费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1996年度
 普教经费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办行发〔199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
  经署领导同意,现将《1996年度普教经费审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事宜与署行政事业司联系。
  附件:一、1996年度普教经费审计实施方案
     二、1996年度普教经费审计统计表(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1996年度普教经费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精神,深入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根据《审计署关于下达1996年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审综发〔1996〕21号),现制定1996年度教经费审计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项目
  通过对普教经费征收、筹集、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加强普教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同时,进一步探索作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成部分的普教经费审计的路子。
  二、审计范围
  对1996年度各级地方普教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包括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审计主要内容
  (一)各级政府安排的普教经费是否符合中央确定的保证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有关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是否落实,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是否按预算及时拨付所属单位用于教育事业。
  (二)城乡教育附加是否依法征收,在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什么问题。
  (三)各项普教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问题,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四)对乱收费、拖欠教育工资等问题,各地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有关部门和若干中小学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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