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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1〕3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入冬以来,我国华北、黄淮部分地区基本无有效降雨、气象干旱严重,土壤失墒较快。据气象部门预测,2、3月份该地区降水仍将比常年同期偏少,出现冬春连旱的可能性较大。华北、黄淮地区是我国冬小麦主产区,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努力夺取夏粮丰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旱促春管保丰收工作。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站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立足于抗大旱和长期抗旱,依法抗旱、科学抗旱,及早动手、发动群众、综合施策,全力抓好当前华北、黄淮等冬小麦主产区的抗旱工作。要严格落实抗旱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视灾情发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确保抗旱责任层层落实。国家防总要加强综合协调,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受旱地区抗旱减灾,最大程度减轻干旱损失。
  二、强化旱情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加大气象干旱监测力度。国家防办、农业部、民政部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分析会商,加快建设完善雨情、土壤墒情、地下水、水库蓄水、河道水情、苗情、灾情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相关数据,做好旱情的监测分析和评估,不断提高抗旱指挥决策水平。
  三、加强水源建设和调度。加强对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合理调配使用江河、水库、塘坝、泵站、渠道等水源和设施,科学协调各方用水需求,合理制定抗旱用水计划,在留足城乡群众生活用水前提下,全力保障抗旱灌溉用水。抓紧检修维护农田机井、泵站等设施,疏通田间沟渠,因地制宜增建蓄水、引水、提水等应急水源工程,做好春灌准备工作。增加旱区应急供水点,新打一部分机井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溉应急水源。强化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鼓励和组织群众开展渠道清淤、小型水源整修等工作。全面加强大中型灌区、泵站等水利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抗旱能力。大力推行节水增效技术,积极采用节水灌溉设备,最大程度发挥水资源效益。抓住有利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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