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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文书格式、《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的通知(201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变更登记审核表

登记事项

原登记事项

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代表机构名称

 

 

首席代表姓名

  

驻在场所

 

 

驻在期限

 

 

业务范围

 

 

外国(地区)

企业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住所

 

 

注册号

 

 

行业代码

 

 

审查

意见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核准

意见

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领取登记证清单

代表机构名称

 

注 册 号

 

核准日期

 

缴费数额

 

缴费收据号

 

签  字

 

日  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发 证 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归档情况

送 档 人

 

接 档 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领取代表证清单

代表机构

名称

 

注 册 号

 

核准

日期

 

首席代表证

首席代表姓名

 

编号

 

代表证

代表姓名

 

编号

 

代表姓名

 

编号

 

代表姓名

 

编号

 

代表姓名

 

编号

 

代表姓名

 

编号

 

签  字

 

日  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发 证 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3

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4

登记证复印件

5

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第3项为同该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第2、3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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