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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1〕20号)


有关省农业厅(委)、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2011年2月9日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主产区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给予补助。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将《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主产区冬小麦弱苗施肥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2011年2月9日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主产区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给予补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岛等省(区、市)冬小麦弱苗增施返青拔节肥给予补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在返青、拔节期间,对上述省(区、市)8000万亩冬小麦弱苗增施一次返青拔节肥,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县。由县政府组织财政、农业部门和乡
  (镇)政府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各有关县(市)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确定)的补助资金,抓紧制定小麦弱苗施肥补助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备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各县(市)的补助资金数量、施肥 面积、具体补助方式等情况的汇总材料于3月底前分别报送农业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补助发放要实行登记备案,农户认领后要有签字,并张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县级财政、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弱苗施肥措施落实到田。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冬小麦弱苗的产生原因和分布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抓住春季气温回升的有利时机,结合抗旱浇水和天然降水,在冬小麦返青、拔节期间,对弱苗麦田普遍增施一次速效肥(尿素),促弱转壮增群体。冬小麦主产区落实弱苗施肥补助资金时,要配发一张明白纸,每个村配备一名农技人员,指导农民因地、因时、因苗科学施肥,确保施肥措施落实到田。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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