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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
  1.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省局意见表
  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计划(式样)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发放信息通报(式样)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暂停/撤销/注销/恢复信息通报(式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省局意见表
  申请单位名称:              
  安标初审编号:              

序号

项 目

审查意见

备 注

1

产品生产地点是否在所辖区域内

是□ 否□

 

2

近两年安全监管监察中是否发现该企业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是□ 否□

 

3

是否能够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是□ 否□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矿用产品生产单位所在地省局填写。请各省局登录安标国家中心网站(www.aqbz.org),在省局会员区《初审企业名录》中查阅申办安全标志的相关信息。
  2.安标国家中心要及时将待审提示信息通过短信通知相关省局。
  3.安标初审编号与企业申请产品对应,由安标国家中心统一编号。

  附件2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计划(式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
  你省(区、市)辖区内的生产单位申办产品安全标志,已完成前期各环节相关工作,我中心将依程序组织实施现场评审。现将现场评审计划通报如下: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计划明细表

序号

任务号

评审

时间

评审组长

评审

组员

被评

单位

被评

产品

承检

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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