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办理,加大办理力度。各有关单位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以及国务院的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处理建议的工作力度。一是提高重点建议选题的质量。大会闭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对代表建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协商确定选题。充分考虑代表关注的问题,多次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承办单位的意见,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建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批准后,确定了各方面普遍认可,意见较为一致的13项内容作为今年的重点处理建议。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全国人大对重点建议持续督促和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实地考察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对重点建议办理、督办情况汇报,促进各项办理工作协调开展。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重点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全国人大与常委会执法检查相结合,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重点建议。三是承办单位积极办理。各承办重点建议的单位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从解决问题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保证重点建议办理取得成效。对于往年确定的部分重点建议,水利部等单位统筹安排跨年度跟踪办理,继续落实答复中承诺的计划和措施。民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许多承办单位还结合部门工作,确定内部重点办理的建议,多数取得了明显效果。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实效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下,各有关承办单位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推动部门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落实各项任务的重要途径和抓手,积极吸收采纳代表意见,加强部门工作,特别是在涉及“三农”问题、民生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办理效果。
一是承办单位结合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三农”问题的建议,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比如,内蒙古代表团提出关于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财政部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真督促,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今年 10月,国家出台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四川、宁夏和云南8个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使草原生态保护和惠牧政策上升到了新的阶段。一些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水利部结合重点工作认真办理,编制完成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安排中央投资7亿元,在20个省70个县启动综合治理试点,积极推动了西部地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农村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供电是代表们较为关注的问题,今年国家能源局承办有关建议22件。7月,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全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会议,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国尚未改造农网进行全面改造,并解决新的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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