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支持风电设备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风电研发、检测、试验机构,重点支持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风力发电机研发(实验)、风电叶片研发(实验)、新能源接入设备等实验、检测中心的建设。
十二、依托国家能源风电并网系统研发(实验)中心和风电运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风电试验基地,开展电压变化、频率变化、电网扰动、低电压穿越以及储能等技术研究。建立风电仿真研究平台、风电试验数据库、数据处理平台、风能资源和风电预测研究平台,开展风电机组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噪声、载荷、功率控制试验研究。
十三、建立风电设备运行和质量报告制度。结合风电运行监控体系,建设风电场远程监测系统。各风电场企业要全面检测和定期记录风电机组运行情况,特别是事故及故障情况、原因和处理经过等,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和可靠性评价指标。
十四、加强风力发电与电网接入的衔接。国家能源大型风电并网系统研发(实验)中心建设要加强大规模风电接入电网技术研究,提出并完善入网技术要求。要改进风电机组并网特性,提高风电和电网的运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提高风电接入容量,满足每年新增风电装机1500万千瓦接入需要。
十五、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动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领域的人才培养。建立风电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人员的技术资质认证制度。依托高等院校、研究单位培养高级风电技术人才;依托中等技术学校和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规范风电从业人员培训。
十六、完善风电设备招标采购制度。风电设备招标采购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开展,禁止设立要求设备供应商在当地投资建厂的限制性条件;禁止要求投资者使用本地设备的条款;禁止关联企业参与投标;禁止设立限制国内设备参与投标的歧视性条款;禁止设立排他性条件。
十七、完善风电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完善化工作。鼓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风电项目建立保险和再保险。积极研究有利于风电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力争在环境税、资源税等政策方面做有益的创新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