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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35所高校为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35所高校为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
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2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司启动了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网上评审、会议评审和网上公示,现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35所高校为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

  我部将给予每个项目学校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推进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大学英语新教学模式。各项目学校应按一定比例对此项目另行配套经费。示范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我司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望各高等学校认真完善项目规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实施,以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开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新局面。

  附件: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解放军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大学

  南昌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临沂大学

  泰山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湘潭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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