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35所高校为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
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2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司启动了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网上评审、会议评审和网上公示,现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等35所高校为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
我部将给予每个项目学校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推进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大学英语新教学模式。各项目学校应按一定比例对此项目另行配套经费。示范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我司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望各高等学校认真完善项目规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实施,以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开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新局面。
附件: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教育部第三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解放军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大学
南昌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临沂大学
泰山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湘潭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