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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函
(教高司函[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组织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着力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整体设计、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思路,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一、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分解任务

  1.按照教改办要求,组织实施由高教司牵头负责的11项工作,配合有关司局做好50余项相关工作。积极跟踪由高教司负责联系的8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强联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推进。

  2.修改完善、发布实施高等教育专题规划,做好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省情,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确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教学条件保障为重点,研究制定本地区落实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实施意见。

  3.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力度,召开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举办10年工作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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