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宣贯会议的通知
(司便函发展[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新细则”)已于2010年10月26日发布,并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做好新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材料的填报质量,我局决定召开一次新细则宣贯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总结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及资格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解读新细则主要条款,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新细则。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会议初步定于2011年4月中下旬在河南省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本次会议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可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包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代储资格工作的人员,拟申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