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认为,
人民警察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势和社会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颁布,对人民警察的执法、人员素质和警务保障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部正在认真研究
人民警察法执法中的问题,为修改
人民警察法做准备。
我委赞同公安部的意见,建议公安部抓紧对
人民警察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启动
人民警察法修改工作。
23.孙建国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1件(第283号)。议案提出,现行法律关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过重,不利于化解矛盾,建议对第四十九条进行修改,增加警告或者罚款处罚。
公安部认为,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公安部2006、2007年对公安机关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并非必须作出拘留处罚,如果符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九条等有关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规定的,应当依法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将继续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治安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我委赞同公安部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议暂不对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修改。
24. 云南代表团和屈雅君、冯燕等6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3件(第 104、208、380号)。议案提出,对
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统一交通事故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标准,提高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为的罚款幅度,加大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飙车、超速、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和违规专业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等。
公安部提出,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问题,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
侵权责任法解决了同一交通事故中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的差异问题,但不属同一交通事故的,问题仍然存在。关于提高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为的罚款幅度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条的规定,相比1988年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的幅度已有了较大提高,将罚款幅度再次提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关于加大对无证驾驶、肇事逃逸以及超速、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上述行为规定的罚款幅度是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罚实际效果和社会承受度等因素确定的,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规定了具体执行标准,是否加大处罚力度,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关于加大对违规专业运输单位的处罚,公安部表示赞同。另外,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子眼执法、增加交通信号设置条件等问题,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标准及地方性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关于加大酒后驾驶、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罚问题,今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 (草案)已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纳入
刑法处罚范围,修改完善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加大行政处罚的工作也在抓紧研究中。
我委赞同代表议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看法和公安部改进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考虑,建议公安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规章,改进执法工作,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八)审议通过前,暂不对
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