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部分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会特别是基层 工会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
工会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议尽快将修订
工会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日程。
我委认为,
工会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贯彻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
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于2004年和2009年两次对
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多项整改意见和建议。今年6月,内务司法委员会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落实
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进一步解决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要求。我委将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加强沟通,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
工会法的建议。
四、38件议案提出的18项立法(其中单独立法7项,修改法律11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暂不考虑单独立法或修改法律
10. 郝萍、刘庆宁、周晓光、周洪宇、谭晶等15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志愿服务法的议案5件(第110、194、279、360、447号)。议案提出,在志愿服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影响我国志愿服务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包括志愿服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够明确、志愿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缺乏必要的经费、志愿服务责任不明确等。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尽快进行志愿服务立法,将志愿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我委和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共青团中央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进行全国性立法是必要的。今年上半年,我委会同民政部、团中央对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立法研讨会。考虑到志愿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根据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建议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并在立法中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
11. 卢亦愚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法的议案1件(第495号)。议案提出,我国的基本生活保障与国际社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覆盖的领域需要确定和扩大,保护力度有待增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法律尚为空白。建议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法,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
民政部提出,目前正在拟定的社会救助法草案设置专章,分别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内容,对公民在这些方面获得基本保障作出了规定。此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纳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涉及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文件也相继出台。
我委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有些已在社会救助法草案中有所体现,有些应在其他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中作出规定,建议暂不单独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法。
12. 张立勇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法律救助法的议案1件(第389号)。议案提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制度衔接缺乏法律保障。建议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救助法,规范救助对象、经费保障等问题。
司法部表示,近年来司法部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完善配套机制,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下一步将加强调研,总结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经验,与立法、司法部门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刑事被害人救助纳入国家立法。
我委认为,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实践有了很大发展。国务院制定
法律援助条例后,有关部门也联合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9年3月,按照“先政策、后法律、两步走”的改革思路,《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在全国全面开展。议案提出的法律救助既有诉讼过程中的问题,也有诉讼之外的问题,不宜都由司法渠道解决,可以研究通过社会救助渠道解决的可行性。当前应着重做好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机制,不断积累经验,建议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立法问题。
13. 刘庆宁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陪审法的议案1件(第193号)。议案提出,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不足以解决部分法院陪审员人数少、陪审案件数量少、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不利于司法公正,建议制定陪审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制定多项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做了许多相应的协助工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听取了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督促解决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决定实施五年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影响力和认同度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由于决定实施时间尚短,制度的健全完善需要一定时间积累经验,目前制定专门法律的条件尚不具备。
我委赞成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