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通知
(教党[201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11月19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就学习贯彻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谋划和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
二、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和部署,从2010年底到2011年“五一”前后,要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教育系统带头宣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积极邀请党政机关负责同志深入学校作形势报告,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广大师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要把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各种学习制度,严格规范学习管理,丰富学习内容。要在学校广泛开展交流活动,领导干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校师生通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情况,使广大师生更好地参与到促进学校的科学决策、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