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的通知
(教高函[2010]1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在过去九年对口支援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新疆地区高等学校开展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采取超常规办法,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长期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是高等教育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参与新一轮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三校的支援高校,要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无私支援和无私奉献。
二、新一轮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等三校的工作,要把服务和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核心目标,使受援高校的教师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服务能力和高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要努力帮助新疆大学和石河子大学加快实现“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努力帮助塔里木大学的特色学科专业得到快速发展,整体办学能力迈上一个大台阶,成为支撑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新一轮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等三校的工作,采用名校牵头,多所一流大学参与,高校团队化工作组的新模式进行。各工作组要按照“整体设计,协同工作,重点突出,逐步实施,成效显著”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新一轮对口支援关系如下:
(一)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工作组
组长单位:清华大学
副组长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
成员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
(二)加强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工作组
组长单位:北京大学
副组长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成员单位: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