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促进中华者字号发展,既是商务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商务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将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政策扶持与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行业促进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健全保护与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老字号发展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社会影响广、发展潜力大的知名老字号,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著名自主品牌;改造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的老字号,不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恢复发展一批具有优秀文化传统但目前经营困难的老字号,使之重获新生、逐步振兴。通过保护与促进,使中华老字号企业不断适应和满足广大居民对老字号产品和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老字号对行业发展的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老字号在创新发展中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二、加大力度,保护老字号特色
(一)明确保护与促进的对象。2006年,商务部认定公布了第一批中华老字号。2010年,保护和促进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专家)委员会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初审推荐、专家审核确定、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名录(详见附件l)。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中华老字号为重点对象,结合地方老字号发展实际,通过支持引导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相关保护与促进工作。
(二)加强中华老字号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商标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中华老字号在国内外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中华老字号商标权益的行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境内被侵犯知识产权或者遭遇不正当竞争时,要指导其向有关部门或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举报或投诉,同时,商务部将利用知识产权援助机制项目,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境外维权活动提供支持。各地要积极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增强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老字号的文化遗产保护。要认真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文物普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将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商业街区纳入文物保护体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做好老字号传统技艺、历史建筑、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鼓励老字号传人开展传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