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1995年11月13日,山东省郓城县玉皇庙镇人大副主任郑心贤带领3名工作人员,到史樊庄与村党支部书记樊恒录等人一起,按户收取提留统筹款。村民黎万芹(女,27岁)认为自己按承包的责任田应少交14元,收款人员只同意少交6元。黎万芹想不通,服毒身亡。案发后,山东省监察厅责成郓城县委、县政府写出检查;责成玉皇庙镇党委书记郭凤举、镇长杨际敏写出检查,并通报全县;郓城县纪委分别给予镇人大副主任郑心贤、史樊庄村党支部书记樊恒录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1995年12月28日,湖北省大悟县大新镇窑塘村村委会主任陈忠权、副主任胡全统等人,前往黄从海(男,49岁)家收取统筹提留款。按规定,黄从海应交150.70元,黄当时交了100元,尚欠50.70元。村干部要黄从海一次交清,黄告诉村干部没有钱了,村干部便要用黄家的稻谷作抵扣,黄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黄被胡全统打了一拳。黄的外甥万新安得知此事后,找到胡全统,打了胡几拳。胡的亲属闻讯后,又打了万新安。当晚8时,万纠集一伙人到胡全统家门口,胡找来胡乐存等10余人,双方发生殴斗,胡乐存用钢钎将黄从海砸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9日死亡。案犯胡乐存已于今年1月22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十二、1995年7月5日,河南省范县陆集乡党委副书记牛玉山等人到王耿白村和村党支部书记石德要等人一起向村民征收集资款、提留欠款。该村村民实际负担超过国家规定的1.6倍。村民吕新启对非法加重其负担不满,与村党支部书记石德村发生争执,吕新启及其弟吕新印遭到石德林、牛玉山的殴打。牛玉山向乡党委书记孙先聚汇报后,孙提出由乡公安派出所将吕新启收容劳教,乡长杨理宏表示同意。7月6日凌晨,乡党委副书记李兆印、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刘城镇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带领公安干警等强行将吕新启带到乡公安派出所,吕不服,与刘城镇发生争执,刘开枪将吕新启打伤,并将吕新启及其弟吕新印一并戴上手铐押往县公安局。在孙先聚的主持下,整理了收审和劳教吕新启、吕新印的不实材料。县公安局长兰金灵同意将二吕收押。县公安局并向濮阳市劳教委员会呈报,要求对吕新启、吕新印分别判处劳动教养3年和2年。7月20日,濮阳市劳教委员会批准对吕新启劳动教养2年,未批准对吕新印劳教,但县公安局将吕新印收审1个月。案发后,中纪委、监察部会同河南省纪委、监察厅进行了查处。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王耿白村党支部书记石德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县、乡人大代表职务;给予陆集乡党委副书记牛玉山留党察看2年处分,撤销其乡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职务;给予陆集乡党委书记孙先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县、乡人大代表职务;给予陆集乡党委副书记李兆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陆集乡乡长杨理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陆集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刘城镇撤销行政职务、留党察看1年处分;责成范县县委书记李少敏、县长祖玉先、常务副县长邵培西、公安局长兰金灵分别写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