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95年8月3日,湖南省安化县山口乡伏溪村村民周再生(男,38岁),因对乡政府按人头让其多交两个孩子(无承包地)的3元花生税不满,与乡干部发生争执。乡党委副书记姚民生强行让周再生交50元押金,写出检讨在全村张贴,并鸣锣游街。周再生于当晚交清两个孩子的花生税及押金,并由其妻代他写出检讨后,向姚民生请求不游街,姚不同意,周再生服毒身亡。案发后,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进行了督办。安化县委决定,给予姚民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1995年12月5日,湖北省随州市万和镇沙河办事处主任余万新带领清款组,携带麻袋、绳子和手铐,向冷岗村村民蔡守国(男,24岁)催交教育集资等项欠款。冷岗村下达给蔡家的各种负担总额高达1427.73元(其中镇、办事处、村三级教育集资690元),超过国家规定的2.9倍。蔡无力交纳,只好外出借钱。12月7日,蔡守国外出未借到钱,回家后发现家中一头猪被清款组强行抬走,去要时清款组不给,蔡十分气愤,服毒身亡。案发后,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进行了查处。经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随州市委、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随州市教委党委书记徐贤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随州市教委主任杨才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党委书记王发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万和镇镇长陆学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政协联络处主任王树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沙河办事处党总支书记陈建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沙河办事处主任余万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万和镇冷岗村党支部书记袁楚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万和镇冷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石汉友撤销党内职务、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处分。
五、1995年8月25日,福建省莆田县华亭镇党委副书记许炳云带领收费工作队,携带钢钎、铁锉等工具到宫利村挨户催收各项集资收费款。华亭镇政府下达给该村第19村民小组的种种费用为人均207.50元(不含农业税),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6.48%,超过国家规定的2.3倍。村民陈亚耽(女,72岁)家有6口人,收费工作队根据村民小组组长提供的不实材料,要按7口人征收。陈亚耽提出以村委会欠其果树赔偿款抵交,许炳云不同意。陈亚耽认为不合理,找村民小组组长评理时遭到辱骂,陈服毒身亡。案发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莆田县委决定给予毕亭镇党委副书记许炳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宫利村党支部书记莆国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莆田县政府决定给予华亭镇驻宫利村工作队队员许永福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