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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一九九六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一九九六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在近期组织中央纪委、国务院办公厅等61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737人,其中:在京外地区考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公民(面向京外地区招考的职位不受北京户口的限制);
  2、经批准一九九六年在京安置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营职以下转业军官及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三)招考对象除需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6月21日--23日(8:0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农业展览馆三号馆(东三环北路16号)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2B铅笔。
  下列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
  1、中小学教师和公安、劳改系统的职工,地处远郊区县单位的职工报考时,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区县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转业军官和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批准一九九六年在京安置的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专业科目分为通用专业和非通用专业。
  综合知识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全国统编公共科目教材为准(报名时出售)。
  公共科目、通用专业笔试(档案、文秘、法律、财会、计算机、经济、英语)由人事部统一组织,非通用专业笔试由各招考部门组织。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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