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公司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宣传《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法》、《合同法》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宣传贯彻《
公司法》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
公司法》,增进社会各界对《
公司法》的了解和认识,同时积极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贯彻《
公司法》,依法行政。
二、为纪念《
公司法》实施两周年,我局与中国工商报社将联合举办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启事刊登在4月20日、23日的中国工商报和《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第10期上。希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配合,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踊跃投稿,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有奖征文启事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
有奖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与中国工商报社联合举办纪念《
公司法》实施两周年有奖征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