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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1996年工作要点

  二、指导、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系统制定好“三五”普法规划
  在全国“三五”普法总体规划精神指导下,制定好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的“三五”规划,是完成“三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基础条件。因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系统、各部门都应在总结“二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突出地方、行业、部门特点的“三五”普法规划,并及时下发施行。
  三、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仍是“三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各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对于民主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借助中央领导同志听法制讲座的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省、地(市)、县级领导班子法律知识的学习,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四、抓紧普法教材的编写发行
  为统一广大干部思想,提高各级干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水平,全国普法办组织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编写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理论》(干部读本),作为“三五”普法中干部的统一学习教材,各地方、行业、部门要积极做好征订、发行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能够及时学习。经外,全国普法办还委托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编写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制度法律知识读本》一书,作为全国推荐教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广大干部学习。
  五、举办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
  为使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理论》(干部读本),全国普法办将于6、7月在北京举办两期省、地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将请有关领导、专家作辅导,提高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法制理论水平,以担负起省、地、县层层培训的任务。
  六、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要大力宣传和贯彻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针,全面推进各地方、行业、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年内将以召开小型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总结各地方、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一批依法治省、治市、治县、治乡、治村和依法治厂、行业依法管理的联系点,探索和研究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
  七、加强“三五”普法的舆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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