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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万里长城--易县紫荆关A2―A3段、二重门段现状维修加固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万里长城--易县紫荆关A2-A3段、二重门段现状维修加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20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易县紫荆关长城A2-A3段、二重门段长城加固维修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0〕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本次维修应以抢险加固为主,集中力量解决长城遗址安全问题,并适当兼顾展示与利用的需要,将长城墙体现状维护、局部段落加固与城门维修相结合。但不宜大规模修复或复建长城墙体,应保护长城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自然、古朴的整体风貌。
  (二)进一步深化长城墙体保存现状分析。补充长城遗址本体及其基础稳定性的现状评估,以及各类保护措施对长城遗址本体稳定性影响的评估。各项工程措施必须以维护长城遗址稳定和安全为前提。
  (三)开展长城紫荆关段墙体及城门建筑形制、结构、材质和具体工艺作法等长城营造技术专项研究,补充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为进一步完善相关长城墙体、城门遗址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完善长城遗址本体加固、保护措施
  1.应明确拟实施墙砖剔补、拆砌加固、墙面补砌等措施的位置和范围。在确保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干预的范围和程度。对于拟实施现状保护、维护的长城墙体断面及相关遗址,应补充临时性加固或支护措施。
  2.不宜在长城墙体顶部不规则增砌城砖或在城门顶部垛口墙位置补配矮墙,以避免对长城本体的真实性及其整体风貌造成负面影响。
  3.应尽可能保留长城遗址原构件和原材料。在剔补、加固或补砌过程中,应尽量收集并利用散落的原有构件。如需另行添配材料,其材质、形制等应与原有构件保持一致,并作适当标示。
  (五)完善并细化防水、防渗、排水及防冻专项工程措施。妥善解决墙体顶部及基础部位等关键部位的水患和冻融问题,消除威胁文物本体安全的主要安全隐患。补充吐水嘴的设计依据及相应的设计图纸。
  (六)补充长城紫荆关段平面总图,并在图上标示本次修缮的位置和范围。
  三、请你局根据以上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补充、完善设计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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