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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哈萨克斯坦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哈萨克斯坦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10号)
外交部新闻司:
你司关于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来华访问随行记者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新函[2011]1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2月拍摄北京八达岭长城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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