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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2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和2010年中医医政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同时表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授牌。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24日至25日共一天半,1月23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湖南省大华宾馆(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528号,0731-85509888)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医政处处长和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处长。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主管院(校)长、医管处处长和管理学院有关负责同志。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北京中医协会、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三)邀请2010年被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主管县(市、区)长或卫生局局长参加2月24日上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授牌活动。
  五、其他事宜
  (一)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1年2月17日前传真至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接站。
  (二)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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