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查治理的依据
(一)对网上地理信息的清查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二)对涉外测绘活动的清查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清查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一)网上地理信息清查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2011年3月底前,国家测绘局组织技术力量排查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链接和其他网站登载地图图片的网页链接,并列表分发至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011年4月至6月,各地根据地图内容表示规定、参照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公布的标准地图,按照清查内容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每个链接的网上地图进行逐一检查,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及网站主管主办单位、网站名称、备案号等信息,收集问题地图证据。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地图,属于本地管辖的,采取措施纠正或查处,可以通过整改解决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及时立案。不属于本地管辖的,将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报送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由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有关方面给予纠正或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