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信整办[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信整[2010]2号),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国家测绘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总参测绘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要点》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信整[2010]2号),确保“回头看”行动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取得实效,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清查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回头看”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依法清理查处涉证、涉网、涉外、涉军、涉密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优先选择涉及面广、影响大、问题突出、关注度高的领域作为清查治理的重点。全国清查治理确定以下重点:
(一)对网上地理信息和地图服务进行清查。清查的主要内容是: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是否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和出版资质,登载的地图是否具有审图号,是否错绘国家版图,是否存在禁止在公开地图上表示的有关涉密内容等。
(二)对2009年以来含有测绘内容的中外合资合作科学研究、工程建设等项目进行摸底和排查。清查的主要内容是:从事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测绘资质或一次性测绘批准证件,是否超批准范围进行测绘,测绘内容是否涉密、涉军,测绘过程是否有中方人员全程参与,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使用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