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基础上,制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文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完善辅导员工作规章制度,提高指导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试点,着力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合作社服务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14.强化对合作社的产销服务。大力开展“农超对接”等对接活动,促进合作社与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合作社产品直供城市社区,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支持合作社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健全成员档案,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引导合作社树立精品、诚信意识,提高品牌化经营水平。
15.做好合作社人才培养和宣传工作。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培养1500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支持和鼓励农村青年领创办合作社。在全国认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以及“合作社法律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16.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发展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指导各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发展水平。编制“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总结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提出“十二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和主要任务。开展农业产业化支持政策专题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环节、方式,争取在支持政策上有新的突破。
17.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实施意见和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认定第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指导各地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工作,重点开展龙头企业集群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示范、促进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示范、联结合作社提升辐射带动力示范、提升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示范、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完善农产品市场功能示范、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示范,集成利用资源要素,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