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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药品流通统计制度(2010-2012年年度和2011-2013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药品流通统计制度(2010-2012年年度和2011-2013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相关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我部制定的《药品流通统计制度(2010-2012年年报和2011-2013年定期报表)》(以下简称《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从2010年年报和2011年1季报开始实施。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药品流通统计工作的认识
  药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流通行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民生、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是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能的基础,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科学发展必不可少的工作支撑。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协会、企业要充分认识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把药品流通统计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
  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职责,指定专人承担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报表的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将统计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统计数据的组织报送、汇总和分析工作(工作分工安排见附件3)。
  三、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为进一步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跟踪了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行业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意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医药统计报表制度(2007-2009年年报和2008-2010年定期报表)》的基础上,《制度》主要进行了两方面调整:一是调整了填报对象。统计报表由企业和地方主管部门共同填报。其中,企业报表的填报对象由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调整为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典型企业的选取由地方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并经我部核准后确定。二是调整了统计内容。新增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情况季报表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半年报表等(其他调整变化说明详见附件2)。
  各地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有调整的,新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原部门沟通,做好工作衔接。
  四、做好典型企业数据报送工作
  典型企业是药品流通统计工作的基础,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典型企业的联系,重点抓好典型企业数据报送工作。典型企业数据将通过网上填报系统直接报送我部,典型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企业的销售和财务等数据进行规范和整合,指派专人负责统计业务,做到及时、准确报送。
  五、广泛动员其他企业参与统计工作
  为更全面掌握行业情况,根据《制度》要求,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综合报表由各地主管部门组织典型企业之外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填报并将汇总数据上报我部。请各地主管部门广泛动员,加强指导,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认真做好《制度》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参与。
  六、做好2010年年报填报工作
  我部设计的药品流通网上填报系统网站将于2011年3月正式开通。2010年年报是药品流通统计系统运行后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协会、企业要高度重视,预做准备,确保2010年年报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随文附件请到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http://sczxs.mofcom.gov.cn)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 裴建华 王胜利
  电话:010-85093328 85093325
  传真:010-85093314
  电子邮箱:peijianhua@mofcom.gov.cn

  附件:1.商务部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
  2.药品流通统计制度附件2-制度变化说明
  3.药品流通统计工作分工说明-附件3

商务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
(2010-2012年年报和2011-2013年定期报表)

商 务 部
二O一O年十二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2010-2012基层年报表和2011-2013基层定期报表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
  药品批发和连锁零售企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情况
  (二)2010-2012综合年报表和2011-2013综合定期报表
  典型企业以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
  药品流通业基本情况
  四、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三)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由商务部制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本制度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三)本制度数据来源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典型企业。基层报表统计对象为典型企业,典型企业的选取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有被选定的企业纳入商务部定点统计药品流通典型企业之列。综合报表统计对象为全部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四)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降低统计数据的差错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报表实行网上直接报送。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年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定期报表分季报和半年报,季报的报送时间为季后20日前,半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每年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其中,“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YPLT -2 表)、“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YPLT -6 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额”(YPLT -8 表)年报和季报采用同一表式。
  (六)汇总上报要求
  1. 年报和定期报实行超级汇总,报送分企业资料。
  2.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YPLT-1表)要求各法人企业重新报送本表。
  (七)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行业统计资料,应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统一布置、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 报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一)2010-2012基层年报表和2011-2013基层定期报表

YPLT-1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3月底前网上直报

4

YPLT-2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年报、季报

同上

同上

年报3月底前网上直报;季报季后20日前网上直报

6

YPLT-3

典型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年报

典型药品零售业法人企业

同上

3月底前网上直报

7

YPLT-4

典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

同上

典型药品批发业法人企业

同上

同上

8

YPLT-5

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同上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连锁总店(总部)

同上

同上

9

YPLT-6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年报、季报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同上

年报3月底前网上直报;季报季后20日前网上直报

11

YPLT-7

典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情况

季报

同上

同上

季后20日前网上直报

12

(二)2010-2012综合年报表和2011-2013综合定期报表

YPLT-8

典型企业以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

年报、季报

辖区内除直报企业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年报3月底前网上直报;季报季后20日前网上直报

13

YPLT-9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

半年报

辖区内全部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同上

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网上直报

14

YPLT-10

药品流通业基本情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5

三、调查表式

  (一)2010-2012基层年报表和2011-2013基层定期报表

  药品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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