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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青林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青林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206号)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青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锦泰财〔2011〕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青林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任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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