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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填写,并逐级汇总到市级、省级。
  2.地类构成一栏中,耕地填至水田、水浇地、旱地,其他地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填至二级类,并在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列出其中的可调整地类面积。

  附件2:
  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表二)

  填表单位:               县(市)    乡(镜)    村                             计量单位: 亩(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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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                                                                 │
│   ├──┬────────────┬───┬─────────────────────────────────────────────────────────┤
│基本农│  │            │   │                                                         │
│田保护│  │  耕地        │   │  其他地类                                                   │
│   │  ├──┬──┬───┬──┤   ├───┬─────────┬────────┬───────────┬────┬───┬──────────┬──┤
│片(块)│合计│  │  │   │  │可调整│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城镇村及│交通运│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   │  │  │  │   │  │   │   ├───┬─────┼──┬─────┼──┬────────┤    │   ├──┬───────┤  │
│编号 │  │小计│水田│水浇地│旱地│   │小计 │   │     │  │     │  │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工矿用地│输用地│小计│可调整坑塘水面│土地│
│   │  │  │  │   │  │地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可调整园地│小计│可调整林地│小计│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12  │ 13│  14     │  15 │  16│ 17│  18    │ 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内关系:2=3+8;3=4+5+6;7=10+12+14+18;8=9+11+13+15+16+1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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