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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新要求,根据《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管字〔2010〕140号)、《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144号)精神,结合国务院各督查组和我局督查工作中了解的实际情况,现对下一阶段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责任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针对督查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和前段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做好下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与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提高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下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行动到位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产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工作,对2月、3月期间举办的展会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与办案工作力度,尤其对涉及食品、药品和农资领域的案件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取得我国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管其来自本地、外地,我国、外国,都要依法给予同等保护,坚决遏制和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要切实打击通过网络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与假冒专利的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要整合执法力量,确保对重点案件、重点场所的快速处理和整治,对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专项行动正处于攻坚阶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抓紧办案,做到节前节后不放松,持续保持专项行动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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